
手 机:18602222012
传 真:022-69555777
地 址:天津市红桥区创意街意库创意园
一、设备用途
GY-VOCI型VOC 甲醛释放量环境试验箱主要适用家具、人造板材、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、汽车内饰、电子电气产品、地坪涂装材料、涂料、胶黏剂、及轻工业电气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量的试样设备,用于提供测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、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TVOC)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和乙苯总和、二硫化碳和甲醛等有害物质释放量的测试环境。将标准尺寸试件,放入温度、湿度、空气流速和空气置换率控制在一定值的测试箱内,TVOC 、VOC 甲醛从试件中释放出来,取样再通过化学分析测定相应含量。
二、环境仓设计参考标准
HJ 571-2010《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人造板及其制品》
GB 18580-2017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》
LY/T 1612-2004《甲醛释放量检测用1m3 气候箱》
ASTM D 6007《小尺度环境箱测定木制品释放气体中甲醛浓度的标准测试方法》
EN 717-1《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测量环境箱法》
1.容积:1m3
2.工作环境温度:15℃~30℃
3.工作环境湿度:≤90%RH
4.温度可调范围:10℃~40℃,控温精度±0.1℃,波动率≤±0.5℃, 均匀度≤ ±0.5℃
5.湿度可调范围:30%~80%,控湿精度±2% RH ,波动率≤±3% RH,均匀度≤ ±5% RH
6.空气交换率:1m3/h±5% 压力: 10±5Pa
7.空气流速:0.1m/s~0.3m/s(连续可调),精度≤0.05m/s
8.环境测试舱内甲醛本底浓度不大于0.006mg/m3 、VOC本底浓度不大于0.01mg/m3。